“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”令人担忧
“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”又称“斯德哥尔摩效应”,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,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。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、依赖心、甚至协助加害人。其来历和表象为:1973年,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,两名歹徒绑架了四位银行职员做人质,挟持了131小时之久。此间,被挟持者逐渐对犯人产生了同情与认同,甚至有崇拜的心理,并衍生出休戚与共的现象。事发后几个月,四名银行职员拒绝在法庭指控歹徒,甚至为他们筹措辩护金,人质中的一名女职员甚至爱上其中一名歹徒并与之订婚。此事引发了社会学者关注。研究发现,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各种不同情况之中,它被命名为“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”。“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”的本意是指生活在各种各样风险之下的人们,学会了“妥协”。一旦加害者给予一些好处,他们会忽略伤害,甚至去赞美那些直接或间接带给他们伤害的人。
“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”实际上是一种病态心理,也是平民百姓中常见的一种心理,其主要表现为:受害人在受害后意外地得到“补偿”,就感恩戴德激动不已,甚至是忽略了曾经受到的伤害。冤案被纠正,感谢制造冤案的机构;伤害被弥补,庆幸遇到了“好人”;屈辱被平复,赞扬道歉人……等等诸如此类的。笔者曾在《重庆晚报》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:重庆渝安创新科技(集团)有限公司员工张先生在谢家湾劳动三村菜市场被扒走钱包,内装有500多元现金以及身份证、驾驶证。被偷后张先生并没有报案,而是花了40元钱补办了一张身份证。事后不久,张的妻子兴冲冲给张打电话,称有人用宏声烟盒,把张丢失的身份证、驾驶证包装得整整齐齐,放在了家门口!夫妻俩一致认定,是小偷干的。于是,张先生在上发了一个名为“谢谢你―小偷”的帖子。帖子称:“我很感动,对你很敬佩。我要由衷地赞美你―你是一个好人,是一个有高尚情操和职业素养的人。”此帖发布后,跟帖者众多,不少友跟张先生一样,对小偷归还证件的行为予以肯定,出现诸如“侠盗”、“模范小偷”、“盗亦有道”、“有职业道德的小偷”等等评价。对自己的行为,张先生解释,失窃的钱财没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,小偷又归还了证件。此前,他们一直担心证件被别有用心的人捡了去办手机卡之类的,“给我打出几万元话费就麻烦了。”就这一报道来看,张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,其谢意也确乎真诚,跟帖友们的想法似乎也都能说得过去。可细想一下,这一切折射出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?一种无奈回归后的惊喜心理而已。对于张先生而言,这确实不是坏事,心存感激似乎也无可厚非,可一旦把这种感激溢于言表并利用媒体公开表示谢意的做法,恐怕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了吧。一者有纵偷之嫌;二者有讨好之念;三者有背离道德法律的危险。这其中或许还有张先生的讽喻念想,可即便如此,此法亦不可取。毕竟小偷行为为世人所不齿,即便是公器治偷效果不佳,也绝不能以此法泄愤或者是表示不满,这种做法,于人于社会只会有害。
无独有偶,微信上也曾看到一则笑话,云:一家人出游,怕小偷光顾破坏,乃留信一封,说明自家经济拮据,建议小偷入对门行窃,理由是贪官钱多,被盗后也不会报案。随后又置二百元现钞于其上。归来后,却发现桌上多了一沓钱,看信,小偷续写到:建议很好,收获颇丰,附上信息费二万元整以表谢意!呵呵,笑话虽是笑话,想来也不全是空穴来风。玩笑之余,难免不让人生出一丝凉意。
其实,现实中如张先生之想法和做法者大有人在,诸如蒙冤受屈者昭雪后的感激涕零;深受环境污染之苦的人们在环境得到整治以后的喜悦之情;如受害者在等到正义得到伸张以后的锦旗奉送,以及对害人者的补救举动所表示出来的谅解之意和感恩之情等等。这一切或许都符合人之常情,或许都是人们宽容心理的写照,可值得注意的是:“初一”“十五”的因果关系却常常被人们忽略掉了,忘记了“初一”,只留下了“十五”。这一点无论是对谁而言都是不公道的。忘记了“初一”,“初一”可能重来;只记住了“十五”,“十五”则就可能重新离去。原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既然发生了,大度原谅没有错,可感恩戴德恐怕就矫枉过正了吧。对于曾经的伤害,受害者不应忘记,小伤害尚可大度包容,真犯罪就必须追究到底。否则,就是纵容犯罪!虽说“初一”过去了,“十五”也来到了,可庆幸“十五”的时候,千万莫要忘记“初一”有可能重来!追究“初一”,就是惩治犯罪,庆幸“十五”只能自欺欺人!好了伤疤忘了疼,伤疤还在,不彻底惩治伤疤的制造者,就永远避免不了再添新伤疤的危险!
事实证明,人群中普遍存在“斯德哥尔摩症候群”,且有愈演愈烈之势,这不但对社会的发展起不到任何积极作用,反而还会给本来就已经是千疮百孔的社会注入更多的病态心理。如此,世相恐怕就会变得越来越难堪了。作为社会之一员,我们有理由也有义务为根除这一现象而努力。赞